2024级运动训练班、2024级体育班:
根据学校《关于评审2024-202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4级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4年9月至2024年6月。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新生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见附件1)。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且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新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其参与勤工助学等其它资助项目。
四、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9月23日至9月28日)
学生自主申请:
9月28日前,学生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基本信息,对本人基础信息进行确认(附件3)。完成信息确认后,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申请同学需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交由班级评议小组。
第二阶段:班级学院逐级审核(9月27日至10月8日)
1.班级审核:班级成立由班委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班级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小组对报名同学进行讨论——各班主任对本班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谈话、审核并指导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5,该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与班主任须签字)。
其后,各班级需自行组织包含班主任以及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在内的班级内部评审会议,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确定阳光计划成员评定的等级和排序,主要依据为《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评分,类型和等级不超过学院划拨数(见附件1)。同时,填写《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审会议纪要》(附件6)。(注:国家一等助学金评议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各班班长将班级评审小组评议结果(含类型、等级、资助金额)在班级范围内公示1个工作日。
2.学生网上申请:班级审议小组评审公示完毕后,学生本人根据公示结果通过“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9日,班主任通过网上审核。
五、材料提交
请各班班长务必将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并按人建档排序,①所有申请阳光计划成员的同学(新老生)需交《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5)和《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②申请的贷款的同学需交新申请贷款材料(附件7);请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8)和《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审会议纪要》(附件6),注意汇总表上签字必须完整,如遇汇总表手写涂改情况,必须由班主任注明情况说明。
注意:以上材料电子版于10月10日发送至邮箱1187300352@qq.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0日前送至体育大楼501。
六、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4-2025学年的学费。
3.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须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在“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贷款。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附件1-8:
体育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