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华侨大学第46届运动会 “华大杯”学生足球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6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2023年度华侨大学校园体育赛事工作总体安排,为推动我校全民健身计划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活跃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决定于近期举办2023年“华大杯”学生足球赛,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备训备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体育学院

协办单位:两校区学生足球协会

二、参加办法:

1. 报名人数: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体育学院不组队参赛),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人,运动员25人。

2.运动员资格:

(1)华侨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学院参赛,运动员本人须持《一卡通》或学生证,经裁判员核实方可参赛。

(3)每队可报2名本校其他学院的学生,这两名学生必须符合运动员资格规定第一条。

三、比赛办法及名次决定

1.比赛设种子队,根据报名队伍数量,由比赛负责人制定赛制。

2.报名时间:截止4月14日16:00(周五)

赛前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咨询相关负责人

3.报名地点:泉州:徐伟福体育大楼五楼体育学院办公室

厦门:C3-101体育学院办公室

4.比赛负责人:泉州:孟老师 18965526683

厦门:李老师 18259287763

比赛时间:4-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泉州校区、厦门校区11人制足球场

四、比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为十一人制,比赛用球为5号球,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3.循环制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所有比赛中如90分钟内两队打平,直接进行罚球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点球获胜者得2分,点球负者得1分。

4.循环制比赛中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同组同阶段结束后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同组同阶段结束后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5. 队员累计黄牌达两次者,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直接被出示红牌者,当即停止比赛资格,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红、黄牌累计数在整个比赛期间有效。

6.每场比赛每队有4次换人窗口,换人人数不限,中场换人次数不计入4次换人窗口,同一场比赛中被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可重新上场比赛,换人前需向裁判员提交换人申请。

7. 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着护袜及护腿板,守门员服装应区别于其他队员,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赛前联席会确定的报名单相符,场上队长必须佩戴袖标。

8.如果某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终止,判对方3:0获胜。如果比赛现实比分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球时,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

五、录取名次与计分奖励办法:

1.所有参赛队伍,均可获得相应校运会10分的额外奖励分。

2.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计分,记入校运会总分。

3.前8名运动员可获证书,冠、亚军队可获奖杯。

六、报名

1.参赛单位应按照组委会下发的报名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规定日期之前上交。

2.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七、注意事项

1. 运动员资格如有假冒,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该队已完成场次比赛的成绩按0:3(比分大于0:3的按实际比分)计,并取消相关参赛单位校运会额外奖励分数。

2.参赛各队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必须由参赛队所在学院的教师、辅导员担任。如比赛中出现问题,由领队承担相应责任,并通报所在学院处理。

3.参赛各队必须服从竞赛组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裁决,尊重裁判员、运动员和观众。如出现队员打架斗殴、消极比赛、弃权等有违体育道德及公平竞赛等情况,首先取消相关单位校运会参与奖励积分,并视情节轻重进行进一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分数,取消该队员或该队继续参加本届比赛或下届比赛的资格、取消参赛相关单位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报送学校相关部门、报送公安机关等。

4.比赛风雨无阻,无特殊通知下,参赛队必须准时到场,提前向裁判组提交参赛名单,无故迟到15分钟者,则按弃权论处,本场比赛判对方3:0获胜。

5.比赛有关信息可到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naaradtv.com)查询。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足球比赛报名表

体育学院

2023年3月29日